1.0目的
为规范建筑工程钢筋使用和加工行为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文件、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GB50010-2002(2011版)及GB50204《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2011修订版的要求,明确监理对钢筋材料重量检测满足规范要求,达到监理合同和设计规定的质量目标。
2.0适用范围
适用于本公司监理项目服务过程的质量的控制。
3.0术语
钢筋重量偏差的测定 主要用来衡量钢筋交货质量
公称直径 与钢筋的公称横截面积相等的圆的直径。
重量偏差:钢筋的实际重量与钢筋理论重量的偏差,用百分数表示
4.0职责
4.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该项目监理部的责任人,负责对本项目监理部的建筑材料抽样检测标准实施全面管理。
4.2现场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,负责具体实施操作及见证取样。
5.0内容:
5.1 仪器设备
数码计量称量称、游标卡尺、钢直尺。
5.2钢筋原材料操作步骤
5.2.1钢筋进场时,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,
5.2.2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法确定
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:
1.对同一厂家、同一牌号、同一规格的钢筋,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,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,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;
2.对同一厂家、同一牌号、同一规格的钢筋,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,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,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;
3.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钢筋,当确有可靠依据时,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。
4.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,每批由同一牌号、同一炉罐号、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。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。超过60t的部分,每增加40t(或不足40t的余数),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。
5. 检验方法::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根,每支试样长度不少于500mm,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试件长度方向垂直(工地应采用切割机而不能用切断机),为了保证长度符合要求,要求试样长度为550mm(公司要求)。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,初步结果合格,再将5个试件见证送到第三方机构检测进行复检。
5.2.3检测计算
将5支试样逐支用钢尺(500mm以上)测量长度,精确到1mm,测量试样总重量时,重量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1%。
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(%)按下式计算:
重量偏差有正负值,结果为正,表示钢筋实际重量比理论重量大,结果为负,表示实际重量比理论重量小。
5.2.4钢筋的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列于表1
钢筋的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列于表1
公称直径,mm
|
公称横截而面积,mm2
|
理论重量,kg/m
|
6
8
10
12
14
16
18
20
22
25
28
32
36
40
50
|
28.27
50.27
78.54
113.1
153.9
201.1
254.5
314.2
380.1
490.9
615.8
804.2
1018
1257
1964
|
0.222
0.395
0.617
0.888
1.21
1.58
2.00
2.47
2.98
3.85
4.83
6.31
7.99
9.87
15.42
|
5.2.5常用热轧带肋和光圆钢筋钢筋的理论重量和允许偏差、光圆钢筋直径与热轧带肋钢筋内径允许偏差表二
常用热轧带肋和光圆钢筋钢筋的理论重量和允许偏差、光圆钢筋直径与热轧带肋钢筋内径允许偏差表二
公称直径(mm)
|
理论重量(g/mm)
|
带肋钢筋重量偏差
允许值
|
光圆钢筋重量偏差
允许值
|
光圆钢筋直径
允许偏差(mm)
|
带肋钢筋内径(mm)
|
公称尺寸(d1 钢筋内径)
|
允许
偏差
|
6.5
|
0.260
|
±7%
|
±7%
|
±0.3mm
|
——
|
——
|
6
|
0.222
|
5.8
|
±0.3mm
|
8
|
0.395
|
7.7
|
±0.4mm
|
10
|
0.617
|
9.6
|
12
|
0.888
|
11.5
|
14
|
1.21
|
±5%
|
±5%
|
±0.4mm
|
13.4
|
16
|
1.58
|
15.4
|
18
|
2.00
|
17.3
|
20
|
2.47
|
19.3
|
±0.5mm
|
22
|
2.98
|
±4%
|
21.3
|
25
|
3.85
|
|
——
|
24.2
|
28
|
4.83
|
——
|
27.2
|
±0.6mm
|
32
|
6.31
|
——
|
31.0
|
36
|
7.99
|
——
|
35.0
|
5.3钢筋加工调直钢筋操作步骤
5.3.1钢筋调直后进场后,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。
5.3.2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法确定
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:
同一厂家、同一牌号、同一规格调直钢筋,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;每批见证取3件试件。
检验方法:3 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,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。检验重量偏差时,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,且长度不应小于500mm;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,可不进行本条的检验。
5.3.3检测计算
将3 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mm和1g。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。
重量负偏差(%)按公式(Wo-Wd)/ Wo×100计算,其中Wo为钢筋理论重量(kg/m), Wd为调直后钢筋的实际重量(kg/m);
5.3.4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、重量负偏差应符合表三的规定。
表三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、重量负偏差要求
钢筋牌号
|
断后伸长率
A(%)
|
重量负偏差(%)
|
直径6mm~12mm
|
直径14mm~20mm
|
直径22mm~50mm
|
HPB235、HPB300
|
≥21
|
≤10
|
-
|
-
|
HRB335、HBRF335
|
≥16
|
≤8
|
≤6
|
≤5
|
HRB400、HBRF400
|
≥15
|
RRB400
|
≥13
|
HRB500、HBRF500
|
≥14
|
注:对直径为28mm~40mm的带肋钢筋,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1%;对直径大于40mm的带肋钢筋,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%
5.4与施工单位共同完成记录,并填写《钢材进场重量偏差检验记录》或《钢筋尺寸偏差和重量偏差抽查记录表》
6.0相关文件
6.1 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建质[2011]26号
6.2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》鄂建文[2011]152号
6.3《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4-2011修订版
6.4《钢筋混凝土用钢 热轧带肋钢筋》GB1499.2-2007
6.5《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》GB1499.1-2008
7.0应用表单
7.1《钢材进场重量偏差检验记录》(附后)
7.2《钢筋尺寸偏差和重量偏差抽查记录表》(附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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